4業主電動車違規“飛線”充電導致發生火災,3人被拘10日,1人被拘15日!
在生活中,總有那么一部分電動車車主心存僥幸,認為電動車火災的發生和自己關系不大,甚至對相關法律法規置若罔聞。近期,四位業主因違規“飛線”給電動車充電,導致發生火災,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分別給與三位電動車車主拘留10日、一位電動車車主拘留15日的處罰。
案例一
2018年4月11日凌晨4時許,廣州市天河區黃村新村某小區一樓梯間發生火災。
經查,嫌疑人歐某于10日晚上11時,將一輛電動車停放在一樓樓梯間并充電,由于未注意安全問題,導致電動車起火爆炸并引起火災,造成一輛電動車、防盜門及電線等燒毀。
天河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對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這是天河區首次對電動車違規充電人員處以行政拘留。
事故發生前,派出所已經在轄內各處張貼過公安部有關預防電動車火災防范的公告。
案例二
2月24日,鄭州市鄭東新區某小區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據火災調查,失火原因為起火地二樓住戶從家中私扯電線為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公安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律,對該電動車車主予以拘留10日的處罰。
案例三
3月5日,鄭州市管城區一小區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據火災調查,失火原因為起火地六樓住戶從家中私扯電線為電動車“飛線充電”引發火災,公安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律,對電動車車主予以拘留10日的處罰。
案例四
4月10日晚,西安南郊一男子私自從3樓放下插線板給電動車充電,造成電動車起火進而點燃一樓空調外機。4月12日,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對當事人李某陽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4月8日,公安雁塔分局雁環中路派出所社區民警在轄區丈八東路204所小區檢查時,發現22號樓李某陽采取不當方式給電動車充電。民警當場收繳其充電線后,告知其違規充電的危害。
4月10日晚,又購買了充電線的李某陽繼續抱著僥幸心理,私自從自己所住的3樓放下插線板給電動車充電,造成電動車起火,進而點燃一樓空調外機,幸虧社區保安及時將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根據《消防法》有關規定,公安雁塔分局昨日對違法給電動車充電引起火災的李某陽,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延伸閱讀: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發布《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以及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私拉電線是指不按照安全用電的相關規定,隨意拖拉電線、增加用電設備。被拉到室外的電線,很容易磨損、老化導致線路短路并引發火災?;蛘邔⑹覂仁褂玫慕泳€板放置室外使用,容易導致接線板老化并漏電。這些私拉電線的行為很容易導致電線短路引起火災,危及小區居民人身安全。(來源網絡)